新昌县商务局关于征求《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

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起草了《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反馈。

征求时间:202397日至2023918

联系人:陈盼盼

联系电话:0575—86259786

邮寄地址:新昌县商务局501室(邮编:312500


附件: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告(意见征求稿).docx



 

新昌县商务局

2023年9月7


征集部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9-07 截止日期:2023-09-18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