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关于大力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已于2023年9月6日起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9961.html)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2023年9月1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530267900@qq.com。
联系人:徐小倩 联系电话:0579-88902716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