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进“多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为进一步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进“多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共15天。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6室,邮编:32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2582290@qq.com 联系人:辜晓丹,电话:0578-2668222。
附件: 1、附件1: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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