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办法》和《丽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等规定,县综合执法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0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梅艺馨 联系电话:0578-5622720 邮寄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环城西路189号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