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我局起草《莲都区离任村级报账员(即村会计)定期经济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俞艳莎;联系电话:0578-2609656。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6095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
附件: 《莲都区离任村级报账员(即村会计)定期经济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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