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松阳县司法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 2023年9月12日止。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17315。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司法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575585405@qq.com 附件: 附件: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司法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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