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柔性执法体系构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深入推进本市医疗保障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衢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衢州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衢州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9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0-3079736 联系邮箱:1002205301@qq.com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两中心A座医保中心稽核科,邮编:324000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1 衢州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衢州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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