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10楼,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gltj5089107@163.com,联系人:金舟杰;联系电话:0580-5082217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文化赋能力度,打造新时代海洋文化高地,构建海岛特色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现结合嵊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高质量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提升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实现群众精神富裕,为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铸魂塑形赋能。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推动品质发展;坚持数字引领,推动创新发展;坚持对标建设,推动均衡发展;坚持共建共享,推动融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开放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人为核心的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体系。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布局更加均衡、内容更加优质、方式更加智慧、主体更加多元,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效运行,城乡一体“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面建成。 二、建设高水平数智文化体系 (四)完善公共文化大数据工程。推进公共文化领域整体智治,依托“浙江智慧文化云”的迭代升级,整合全县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利用“智慧文化云”驾驶舱,实现我县公共文化数字化体系三级贯通,完善我县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闭环管理体系,构建全县一屏掌控、服务一网畅达、监管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管理模式。 (五)提升公共文化数字服务能力。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转型升级,结合嵊泗县图书馆、文化馆等线上文化平台,构建云剧场、云展厅、云讲堂、云书房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仓。完善“送戏下乡”点单服务,加快推动资源网上共享、需求网上下单、服务网上配送,人民群众实现足不出户享受“一键点播”的高质量文化服务。 (六)建设公共文化多跨场景应用。精准对接“智慧文化云”、“浙里好玩”、“浙里民生·关键小事”、“舟游列岛”、“一舟好戏”、“一键借阅”等场景应用,完善嵊泗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预约等机制。推动线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向线上服务转型,丰富在线公共文化产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 三、创建高标准公共文化空间 (七)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地标。将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成展示嵊泗文化特色的城市地标,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实现县有“四馆一院”的要求。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文化公园等设施创意性改造,加快培育文化强镇。 (八)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结构。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的标准化、品质化、数字化水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一级馆建成率达到100%,一级以上文化站建成率达到60%以上,二级以上文化馆建成率达到100%。500 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文化礼堂,三星(含)以上标准建成率达到50%。推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模式和社会化联盟模式,乡镇分馆建成率均达到100%。统筹布局公共文体设施网络,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省级中心镇100%建成文化驿站,乡镇100%建成城市书房,每个乡镇拥有乡村博物馆数量1家以上。 (九)促进公共文化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重大品牌节庆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发挥旅游功能,加快场馆景区化进程。推动公共文化与教育融合发展,在中小学设立艺术普及点等课外教育基地。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体育融合发展、智慧广电跨界融合发展、公共文化设施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 (十)布局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聚焦人民群众对多元化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大剧院内部结构和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和文化角,依托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景区村镇等场地创新打造集艺术沙龙、文化交流、轻食餐饮等服务于一体的新型艺术空间,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出基于自身特色的主客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 (十一)积极融入长三角公共文化一体化。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公共文化领域全方位深度交流合作,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互动合作。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阅读一卡通、服务一网通、联展一站通、培训一体化,公共图书馆社保卡一卡通实现率达到100%。 四、打造高品质公共文化生活 (十二)擦亮公共文化服务金名片。培育具有海洋海岛特色和全国影响力的公共文化IP品牌,开展“渔歌赶海季”、灯塔国际艺术节、贻贝文化节、东海五渔节、黄龙渔民开捕节等品牌文化活动。鼓励争先创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公共文化服务领航项目、文化强镇、文化示范村(社区)等品牌创建。培育具有嵊泗辨识度的、富有引领力的可推广创新项目。 (十三)实施文化产品多元化供给。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创作生产“最嵊泗”、“最海洋”的群众文艺精品。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大提升活动,建成“满意图书馆”、“幸福文化馆”,扩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范围,实施错时开放、夜间开放,创新服务形式。鼓励基层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音乐角、嘉年华、说唱、街舞、小剧场话剧等文化活动。 (十四)推动“四个全民”全社会普及。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高水平打造“书香嵊泗”、“童阅泗季”等品牌,以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实体书店等为主体,年举办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100场次。稳步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加大艺术培训力度,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行动计划,全民艺术普及率达到 80%以上。加快数字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度融合,完善线下文化活动与数字共享同步。建设县级“网络艺术学院”资源库,线上艺术普及资源不少于100小时。县级年组织举办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和线下培训不少于100场次,公益文艺培训课程班不少于10个班次。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推进全民科学普及。 (十五)促进文化惠民全地域覆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送戏、送书、送展览、送培训力度,扩大文化惠民覆盖范围。开展“民星动舞台”、“文艺赋美”、“戏曲进乡村”三大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资源下沉,提升偏远海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供给的精准性。 (十六)推进公共文化国际化传播。借力国际化海岛建设,发挥灯塔国际艺术节等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国际化服务能力,县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多语种导览导读服务全覆盖。积极争取培育国际交流基地或国际交流项目不少于2个(项)。鼓励吸收国际友人担任文化和旅游志愿者。 五、增强高质量文化产品生产 (十七)促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培育作品、打造精品,推进文艺经费创作规划、人才队伍培育、作品孵化等工作。加强题材策划,充分利用嵊泗独有的文化特质,讲好嵊泗故事,精准发力,冲刺省级群众文化赛事金银奖、“五个一”工程奖、群星奖和艺术基金项目。在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服务中优先采购优秀原创作品,提升优秀文艺作品的社会经济效益。 (十八)实施优秀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以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为基础,开展海上良渚、嵊泗渔歌、浙东沿海灯塔研究和品牌建设,推进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形成一批文化基因转化发展示范项目。依托嵊泗渔歌等省重点文化标识建设,打造嵊泗文化地标。 六、实施高效能公共文化治理 (十九)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运行发展模式。 (二十)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标准,根据舟山市制定的《舟山市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市服务标准(2021—2025年)》,制定出台嵊泗县公共文化服务实施目录并组织实施。贯彻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规范。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规范提供服务。 (二十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人员配备不足的基层文化场馆通过政府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团队参与管理和运行。加强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扶持,重点培育专业能力强、信誉度高、热心于公共文化事业的文化类社会组织2个。 (二十二)加强乡村文化治理。巩固和发展乡村文化能人、文化众筹、文化礼堂理事会等机制,将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联合体建设,推进乡村公共文化组团式发展。实施花鸟灯塔国际艺术节等艺术振兴乡村计划。高标准配置基层文化工作人员。 (二十三)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搭建文化旅游体育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保障等制度,推动文化志 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扩大志愿服务队伍。到2025年,文化旅游体育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广泛开展“海岛文艺轻骑兵”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嵊泗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 七、建立高标准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把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民生实事工程,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二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领域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与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落实《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新(改、扩)建小区按0.12平方米/套的标准配建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合理配置公共文化机构人力资源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十六)提升队伍素质。健全完善文化下派员运行机制,按照“乡镇至少配备1名”的原则,充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力量,村社区设立公益文化岗位,配备文化专兼职管理员,每年培训文艺骨干不少于1000人次。发挥文化能人、示范户文化引领作用,村社区建立“三团三社”为核心的基层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培育乡村文化策划师队伍,挖掘乡村文化底蕴,传承优秀文化基因。 (二十七)强化绩效考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智慧文化云监测报告。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评估定级工作。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意识,重视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和服务的满意度。 附件:嵊泗县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标准(2021—2025年) 附件: 嵊泗县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标准 (2021—2025年) 项目 | 内容 | 服务标准 | 服务 设施 | 县级文化设施 | 1.县有“四馆一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实现乡镇覆盖率达100%。指导下辖乡镇和村(社区)评选省文化强镇1个以上、文化示范村3个以上。 | 2.设立符合建设标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 |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 3.省级中心镇一级以上文化站建成率达到100%。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二级(含)以上文化站标准。其中一级(含)以上文化站建成率达到60%。 | 4.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文化礼堂,三星(含)以上标准建成率达到50%。500人(不含)以下的行政村,建设室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3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活动中心。 | 5.城市社区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活动中心。按标准配置室内公共文化场地和体育建设用房以及室外文化活动场地和体育健身场地。 | 6.乡镇建有广电站,农村行政村建有广播室,设备配置达到省定标准。 |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 7.打造并开放基层文化空间、公共阅读空间、文旅服务空间、美丽乡村文化空间、商圈和社区文化空间、智能健身房等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10处以上。未来社区按省定标准建有公共文化空间。 | 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 | 8.全面建成城乡一体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乡镇城市书房覆盖率达到100%,省级中心镇文化驿站覆盖率达到 100%,每个乡镇拥有乡村博物馆数量1家以上。 | 体育设施 | 9.公共体育设施100%用于全民健身活动。 |
数字服务 | 数字服务 | 10.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场馆入驻“浙江智慧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数据实现无缝对接。 | 11.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年线上服务群众80万人次以上。 |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年开展主题性数字服务项目20项以上。 | 13.乡镇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提供Wi-Fi服务。 | 服务供给 | 公共阅读 | 14.县级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达到人均1.5册或总量50万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0.05册以上。 | 15.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农村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室)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显示屏10处以上,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 免费开放 | 16.公共图书馆县级馆、乡镇分馆、农家书屋(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分别达到60、48、40小时以上。 | 17.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馆分馆)和农村文化礼堂每周开放时间分别达到56、42、40小时以上。 | 18.公共文化场馆实现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公共图书馆(含分馆、城市书房)错时(夜间)开放时间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文化馆、博物馆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推出错时(夜间)服务项目。 | 19.公共体育设施按照要求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 | 看戏 | 20.每年县级文化部门为每个乡镇送戏剧或文艺演出5场以上。 | 21.国有剧院每年举办公益性演出12场以上。 | 文化活动 | 22.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每年组织开展中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应分别达到20次、10次、4次以上。 | 23.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区域合作、城乡联动服务每年各不少于4次。乡镇分馆开展区域合作、城乡联动服务每年各不少于2次。 | 艺术普及 | 24.全民艺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 | 25.建设县级“网络艺术学院”资源库,线上艺术普及资源不少于100小时。 | 26.县级年组织举办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和线下培训不少于100场次,公益文艺培训课程班不少于10个班次。 |
| 展览展示 | 27.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每年举办展览展示6次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展览展示2次以上。 | 观赏电影 | 28.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次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观影。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 | 观看电视 | 29.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60套电视节目,高清电视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 收听广播 | 30.应急广播覆盖率达到100%,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达到85%以上。 | 31.行政村有线电视广播联网率达到100%,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每天播出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全民健身 | 32.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免费使用。 | 33.充分利用城乡空闲资源,每个乡镇建设便民利民的足球篮球场地、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体育场地设施10处以上。 | 特殊人群服务 | 34.县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域,有条件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 | 35.县文化馆设置特殊群体服务项目。 | 36.为城乡低保户免费提供基本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免除安装费和收视费。为拥军户、城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惠提供基本有线数字电视节目。 | 37.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施门票减免,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世界博物馆日免费参观。 | 流动服务 | 38.县图书馆每年下基层开展流动服务不少于12次,每年平均为每个镇送书(分馆图书流通)2000册次以上。 | 39.县文化馆每年组织下基层演出不少于12场,流动展览不少于12场。 | 40.县级每年组织开展文化走亲5次以上。 | 服务人员 | 人员配备 | 41.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要配备与履职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80%以上。向各乡镇派驻文化工作人员。 | 42.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规定配备文化工作人员。村(社区)设立公益文化岗位,有条件的村配备文化专职管理员。县培育乡村文化策划师不少于5人。 |
| 人员培训 | 43.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达到15天以上。乡镇、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文化团队 | 44.乡镇组建相对稳定并经常性开展活动的“三团三社”6类以上。村(社区)建立2支以上经常性开展活动的群众文体团队。 | 文化志愿者 | 45.文化志愿者数量达到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以上。县、乡镇两级分别建立一定数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每村培育文化示范户不少于1户、乡村文化能人不少于2人。 | 服务创新 | 国际交流 | 46.积极争取培育国际交流基地或国际交流项目不少于2个(项)。 | 购买服务 | 47.动态调整并公布公共文化领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县级重点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企业)2个以上。 | 年度报告 | 48.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每年发布年度报告。 | 群众满意度 | 49.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率达到85%以上。 |
注:所辖区域内乡镇、村(社区)设施建设及服务标准参照本标准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