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深化社区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我局拟定了《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2月14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莫文丽,联系电话:85164897,传真:85179226。

附件: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

杭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深化社区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杭州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市人才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2020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推进“五位一体”、落实“四个全面”、创新社会治理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和资源投入为保障,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模式,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使用力度明显加大、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基本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占全市人口的3‰,总量达到2.5万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3万人,每万人持证社工比例走在全国前列;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率达到50%以上、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持证工作者;培育100名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选拔100名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打造100个社区特色社会工作室示范点。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人才结构体系,强化人才分类培养。

一是扩大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规模。适应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重点培养开发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纠纷调解、精神卫生、流动人口服务、职工帮扶、婚姻家庭、教育辅导、矫治帮教、残障康复等领域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的服务质量。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分领域、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创新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流动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加快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适应我市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推进多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行业和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在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的专业优势。依托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培训,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纳入我市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并对现有分管社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三是加强培养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人才。适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理论、政策与实务发展需要,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能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教育发展的教育与研究人才。加快引进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将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纳入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及相应的人才引进计划。积极支持市属院校加强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建设,鼓励我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强化对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支持。鼓励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应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四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适应我市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和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需要,培育发展一批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督导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和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积极发挥他们在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组织研修学习、专题研讨、对外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综合素质。实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开发社会工作项目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制度,形成助理、初级、中级和高级督导师的梯度发展序列。鼓励相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请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充分发挥其行政功能、教育功能和支持功能。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设立独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其所在机构策划并由本人主导实施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在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中进行优先资助。

(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人才专业能力。

一是完善培训体系。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训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专题教育等培训制度。整合全市各级党校、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资源,加快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网络,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与外地高校、培训机构的多边合作交流机制,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二是打造培育平台。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依托市委党校、高等院校、职业学院等资源,建立一批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础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一批覆盖各领域的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加强对培训(实践)基地的扶持、评估和监督。完善社会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拓展注册登记、远程教育、信息交流等功能,链接高等院校资源,开发针对各领域、各类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训课程,构建全市社会工作远程教育培训网络。

三是推动专业成长。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需求,分层次安排培训内容,举办各类社会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持证社会工作者。推进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在杭州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实施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选送本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境外培训,邀请境外社会工作专家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

(三)构建人才成长体系,拓展人才发展通道。

一是加快推进岗位开发。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工程,重点在公益性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开发专业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康复、人口计生服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的单位,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城乡社区要根据人口规模、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每个社区设置1-3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设置不少于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导公益性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的比例不低于50%,并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比例作为评估公益性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

二是培育发展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街道(乡镇)和相关事业单位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主动为其提供办公用房、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和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到2020年,每个区县(市)至少有8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枢纽型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区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等孵化服务平台,鼓励引进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委托代管,培育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充分利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大力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的设立。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推动社会工作行业性组织建设,引导和支持协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创新建立各服务领域专业委员会,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的支持,强化社会工作行业自律、行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三是提升人才职业地位。加强党管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人才就业、流动等方面的宏观调控和指导,通过专场招聘会、人才供需信息对接等形式,搭建人才和单位双向选择平台,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完备、动态更新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

(四)建立评价激励体系,提高人才使用效能。

一是建立职业评价制度。实施分类管理,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以及评价、鉴定办法。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实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册登记制度,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须在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社会工作者在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职业守则并接受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的管理,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由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二是健全绩效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考核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单位性质和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分类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岗位评价指标体系。在有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对在岗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综合评价。采用考试、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在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完善服务过程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的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鼓励创新创业的表彰奖励措施。进一步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开展最美社工先进典型的选树活动,并对社会工作领军人物典型进行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所在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对于表现优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在晋升、嘉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基金会和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关爱和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卓越才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组织、综治、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引导作用,联合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协调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工作的同时,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研究制定推进各自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抓好各自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人才优先投入,建立健全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结合有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着重解决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业创新,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就业。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三是保障薪酬待遇。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薪酬标准;在群团组织、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等多项指标,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保证其薪酬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遵循绩效导向,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成本核算。加强社会工作受聘人员的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包括人员流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保缴交等方面措施,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重点报道社会工作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和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着力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优质的专业服务,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专业形象。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社工节”等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调动广大社区居民支持和参与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认同度,营造关心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


征集部门:杭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2-10 截止日期:2018-12-14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