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监管工作,现将《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征求反馈意见截止至2023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

联系电话:0576-89328820

传真:87773812


《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关于《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随着旅游产业发展,各类旅游新业态项目纷纷涌现。我县目前已有运动漂流、丛林穿越、玻璃栈道(桥)、网红摇摆桥、休闲露营等旅游新业态项目。旅游新业态项目一直存在“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监管主体”的“三无问题”。不少新业态项目还是涉高空、高速、水上等高危险性的项目,近年各地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事故也屡有发生。

为规范全县旅游新业态项目监管工作,破解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缺位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采用“条抓块统”思路,明确主管部门(场地)、行业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经营单位四方责任。以《浙江省涉旅安全有关单位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安全生产职责》(浙安委办〔2023〕1 号)为安全职责分工基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办法》。

二、起草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3、《浙江省旅游条例》

4、《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5、《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6、《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4号)

7、《浙江省涉旅安全有关单位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安全生产职责》(浙安委办〔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明确旅游新业态项目多部门联合审批方法和步骤,解决没人批和怎么批的问题。建立仙居县旅游新业态项目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按各自法定职责,依法开展全县旅游业态项目审批联合办理、审查和验收,优化项目审批及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是明确旅游新业态项目监管职责和运营标准,解决新业态无人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一是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原则明确项目行业监管部门二是按照“谁的场地谁负责”原则明确项目所在场地的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三是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明确旅游新业态项目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职责及工作任务四是按照相近原则明确旅游新业态项目运营标准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

征集部门:仙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28 截止日期: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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