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68号)精神, 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由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2020年5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25730@qq.com;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1918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市教育局职成教科收,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征求意见稿)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附件2: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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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5-15 截止日期: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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