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切实消除我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下降并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和《宁波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慈溪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意见征求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0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29518415@qq.com;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08906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42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慈溪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联系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74-6308906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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