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和单位可于2023年9月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74052;
电子邮箱:dqgt503@163.com;
传真号码:0572-8081608。
附件:《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德清县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及加强征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效的反馈建议意见。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