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切实解决异地搬迁人员(主要指扶贫异地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搬迁等人员)流动居住的就医保障问题,根据省政府常务会的工作要求及省医保局试点批复,结合遂昌县实际,制定了《遂昌县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妙高街道北街12弄就业大楼4楼;邮编:323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电话或传真反馈:0578-8510600。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765051443@qq.com。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遂昌县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切实解决异地搬迁人员(主要指扶贫异地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搬迁等人员)流动居住的就医保障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深化异地搬迁工作,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着力推动异地搬迁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有效提升异地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2023年,遂昌县试点开展异地搬迁参保人员基层就医视同签约待遇工作,9月上旬,实现异地搬迁参保人员在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享受签约同等医疗保障待遇。8月底前,实现已签约参保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在县域内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卫生服务站享受“两慢病”免费用药政策。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主动做好异地搬迁人员家庭医生签约追踪服务。12月底前,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市、全省完善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提供“遂昌方案”,解决异地搬迁人员在签约医生服务、医疗保障方面现实困难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政策 1.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异地搬迁参保人员在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均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医保待遇,实现签约与不签约同等医疗保障待遇。 2.责任单位及职责: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单位职责:县医疗保障局与省、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对接,提出相关文件政策优化建议。县农业农村局与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接,提出调整相关文件政策的建议;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异地搬迁人员因视同签约医保基金支出增加后平稳运行。 3.完成时限:8月31日前(待遇享受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 (二)进一步做好异地搬迁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主要内容:将异地搬迁人员纳入重点签约人群;鼓励异地搬迁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迁出地或迁入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一地家庭医生签约机构,签约后可自主申请调整签约机构,解决流动居住的异地搬迁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问题。 2.责任单位及职责: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职责:县卫生健康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做好对接,完善签约相关政策文件,合理设置签约变更条件;做好对异地搬迁人员的签约服务。 3.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进一步做好异地搬迁人员基本信息共享 1.主要内容:对异地搬迁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准,并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异地搬迁人员身份主动识别、信息实时共享,家庭医生及时签约、便捷服务,医疗保障待遇实时对接、同步落实。 2.责任单位及职责: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医疗保障局 县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街道) 单位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准异地搬迁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送异地搬迁人员身份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搬迁等异地搬迁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对接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送识别信息为“异地搬迁人员”中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为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送的“异地搬迁人员”提供家庭医生签约的便捷服务。各乡镇(街道)负责异地搬迁人员信息维护、政策宣传等工作。 3.完成时限:8月15日前 (四)进一步做好异地搬迁人员综合服务保障 1.主要内容:创新医保服务举措,强化各类保障待遇衔接,探索适应山区异地搬迁群众需求的“流动办”“上门办”模式,提供就近医保服务。根据异地搬迁人员服务需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异地搬迁人员基层就医“两慢病”免费用药政策延伸覆盖。 2.责任单位及职责: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参与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单位职责:县医疗保障局提供就近医保增值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就近做好基本公共卫生、“两慢病”免费用药、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3.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下设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计划、强化对上沟通等推进试点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实高效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好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同时,要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加强异地搬迁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和医疗保障待遇等政策解读,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 (三)总结经验做法。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不断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推进落实等各方面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遂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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