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3027A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ly81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楼灵燕

联系电话:0579-89915122,传真0579-89915103。

附件:《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09 截止日期: 2023-06-21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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