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服务,减轻山区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重,破解偏远山区优质医疗资源稀缺、群众看病难等难题,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市级地方标准,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政府行政中心裙楼337办公室,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邮政编码:323000;

2.邮箱:61568813@qq.com;

3.联系人:周恺麟;联系电话:0578-2091327

请于9月18日前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服务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发布日期:2023-08-21 截止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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