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海街道关于公开征求《望海街道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推进共同富裕和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促进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发展壮大,以企业培大育强和纳统入库,以及服务业发展扩容提质为重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0〕26号)和《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盐商务〔2021〕6号)文件精神,望海街道办事处起草了《望海街道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的通知,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金若怡

联系电话:0573-86881628

联系地址:海盐县望海街道长丰路3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望海街道推进共同富裕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望海街道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征求意见稿)




望海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1日


附件2:

望海街道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街道共同富裕工作,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振兴服务业实体经济,结合望海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支持贸易企业快速发展。

1.鼓励批发业做大做强。对2023年当年度新引进注册的限上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5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限上批发业年销售额对比2022年全年同比增长3000万、5000万、8000万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5万、8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对2023年全年销售额达到32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1000元奖励。

2.鼓励零售业保持高速增长。当2023年当年度新引进注册的限上零售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5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5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限上零售业企业年销售额(含)1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为正增长的企业,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2万、4万、6万、8万的一次性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的奖励。

3.鼓励住餐业企业做大做强。当2023年当年度新引进注册的限上住餐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3000万以上的,给予2万、5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限上住餐业企业年销售额(含)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速为正增长的企业,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2万、4万、6万的一次性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

4.鼓励限下贸易样本单位持续发展。对2023年全年零售额增速超过15%(含)的限下贸易样本单位,给予500元的奖励。

5.鼓励重点企业转负为正。对涉及商务局“转负为正”考核任务的企业,2023年全年销售额高于2022年全年销售额,给予2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奖励。

二、支持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

1.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2023年当年度新引进注册的限上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限上服务业企业营收超过(含)5000万、1亿元且同比增速为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800元的奖励。

对2023年1-9月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高于(含)500万且增速达到(含)0%、40%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3万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200元、500元的奖励。

2.鼓励服务业样本单位持续发展。对2023年1-9月工资总额增速达到(含)20%以上的服务业样本单位(房地产、非营、其他营利性)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给予会计团队人员500元的奖励。


附  则


1.上述奖补政策不与财政贡献和绩效评价挂钩。

2.年度奖励对同一考核指标同一企业重复获奖,按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上级有明确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对于不享受本文件奖励的其他服务业考核指标和服务业企业,根据最终全年街道考核情况,对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经街道班子会商讨后给与一定的奖励。

4.本政策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反馈】望海街道关于《望海街道加快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08-21 截止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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