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472426220@qq.com
2. 联系电话:0574-89298035
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邮编31504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附件1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0D%0A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2023年8月17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 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9月21日。
收到1条反馈意见,主要咨询“正在享受没有期满的待遇如何处理,如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能否继续享受”,答复:“对于正在享受没有期满的待遇,继续按规定享受至期满”,具体政策内容请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