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污染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满足企业因生产波动临时新增排污指标需求,解决企业生产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绍兴市排污权租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3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意见反馈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黄瑾璟0575-88080151。 附件:《绍兴市排污权租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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