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在线留言或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78-5523018 邮寄地址:云和县中山西路12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323600 电子邮箱:1317571132@qq.com 意见反馈结束日期:2023年9月15日 附件: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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