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丽综法办〔2023〕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建设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578-2106158 附件:1、《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1日 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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