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1 信息来源:政务数据办


为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海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办。

公示日期: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2日

联 系 人:张增聪

联系电话:0573-87289203 

联系地址: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三楼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附件:《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意见征集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