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8 月 10 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期间,通过公众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来访方式收集反馈意见 100 余条。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25 号)等规定,现将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意见归纳情况
(一)要求明确组合安置方式的问题。
(二)要求明确架空层、地下室、阁楼、平房车库、储藏室等的补偿价格。
(三)要求明确新扩批面积可选择的安置房和找补的差价。
(四)要求明确沿街房屋底层街面房和二层以上部分的评估价格过低问题。
(五)要求明确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的评估价格,明确小街小巷经营房与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的差价,明确临小街小巷的商业安置房。
(六)要求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同一个标准征收的问题。
(七)要求在签约时明确安置房的户型、数量等。
(八)要求明确选房顺序。
(九)要求外挑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可安置建筑面积问题。
(十)要求明确什么人选购车位时可以享受优惠价格和可享受的车位数量。
(十一)要求明确按五项评分高低选择临主要街道商业安置房时各自的权重。
(十二)要求明确安置房的综合成本价。
(十三)要求明确小街小巷经营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
(十四)要求明确评估机构的选择方式。
(十五)要求明确户的概念。
(十六)要求先补偿后搬迁,要求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先支付的费用中要求增加装饰装修补偿费。二、根据被征收人、公众意见,对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一)进一步明确了组合安置方式,其中选择组合安置方式且有产权调换的,应首先选择产权调换,选择后有剩余面积的,才可以选择其他安置方式。
(二)增加了一个条款,明确架空层、地下室、阁楼、平房车库、储藏室等的补偿,将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三)进一步明确了新扩批面积可以选择的安置房和应找补的差价。
(四)明确了沿街房屋底层街面房和二层以上部分的补偿价值、其他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以及各类安置房的价值,将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增加了小街小巷经营房与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的差价结算方式。
(六)删除了临新规划的龙井巷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增加了“学士佳苑”西侧的临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
(七)明确了小街小巷经营房的分类和临小街小巷商业安置房的选房先后顺序。
(八)安置房的户型、数量等,将在签约公告中明确。
(九)明确了住宅安置房的选房先后顺序。
(十)方案中已经明确了可安置建筑面积计算方式。
(十一)进一步明确了选购车位时可以享受优惠价格和可享受的车位数量。
(十二)明确了按五项评分高低选择临主要街道商业安置房时各自的权重。
(十三)明确了各类安置房的综合成本价。
(十四)已经明确了沿街房屋外的其他住宅房屋实际用于商业和生产经营的补助标准。
(十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修改了评估机构的选择方式。
(十六)进一步明确“先补偿后搬迁”原则,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先支付的费用中明确增加装饰装修补偿费。
(十七)进一步明确了“户”的确定方式。具体内容以正式发布的《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为准。安置对象在征求意见阶段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一些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
特此公告。
东阳市人民政府
9月8日,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指挥部组织召开政策讨论会,召集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银保监、城投集团等部门分管领导就《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座谈,广泛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