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我厅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334705282@qq.com。 联系人:徐葛培 联系电话:0571-81052015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0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集结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