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4号)等文件,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17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40820077@11.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01631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198号养老指导中心收,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联系人:陈丽娜,联系电话:63015270) 慈溪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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