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提升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17年出台的《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对上位法依据、部分内容条款进行了变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yj200882@aliyun.com。 4.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5日至8月12日。 联系人:李英骏 联系电话:0579-82103622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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