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公租房保障工作,明确我区公租房申请对象有关收入、财产、住房条件以及非本地户籍申请对象有关学历、职称等准入条件,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和住房使用情况监管,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海曙区公租房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及早贯彻落实新的市级公租房管理规定,尽早推动新政策实施,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因此将文件的公示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反馈给我局。 联系人:李琼 联系电话:0574-87243537。 附件:1.海曙区公租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海曙区公租房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docx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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