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为保护本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严厉打击非法捕猎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现将制订的《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上进行反馈。 公示日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9日 联 系 人:林琴 电话:0573-82721315 联系地址:嘉兴市秀洲区长虹路376号明洲大厦418室 邮 编:314031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