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提高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办学成效,进一步助推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结合丽水实际,提出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626075;电子邮箱:32405868@qq.com; 信函请寄:丽水市教育局(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浙西南革命老区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丽水作为全省唯一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肩负为全国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实践、打造示范的重大政治责任。实现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提高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办学成效,进一步助推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结合丽水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区域一体化长学制技能人才培养,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方向,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构建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区域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为丽水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理论成果和制度方案。

二、总体目标

1.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县域。对接“5+5”现代产业集群,打造中高本一体化院校布局,创新职业本科办学模式,实现市县联动,资源共享,推动产城科教一体化,助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

2.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提升职业学校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办学能力,创新职业教育全周期贯通的长学制培养新模式,实现全市长学制人才培养比例占全市中职招生数80%以上,营造优质青年技能人才成长环境,打造革命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支点。

3.建立区域产教深度融合新格局。联合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县域产业学院建设,推动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形成革命老区教育创新发展新样板。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市域一体化长学制资源布局

支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学院合作成立丽水学院职教本科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师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划定相对独立区域,联合举办职业本科。建立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统筹全市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改革创新的引领机制,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建设分校区(特色学院)、产业学院、教学点等方式开展县域办学,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重点围绕五大生态工业主导产业和五大富民强市支柱产业,在相关专业中开展中高本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建立一体化长学制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一体化长学制专业市场需求调研,明确一体化长学制专业在中高本各个阶段的建设标准,形成校际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一体化长学制专业建设新格局。

(二)强化学校一体化长学制办学能力

建立市域一体化职业教育共享师资库,满足县域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需求。建立企业专家进入一体化教师队伍绿色通道,推动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加大一体化教师团队培养力度,探索一体化教师团队建设管理机制,推动一体化教师教学团队交流合作常态化、评价考核标准化、成果业绩共享化。中高本院校联合行业协会、企业、职业教育学者共同开发顺应产业发展需求、技术技能导向鲜明、适应“分段培养、有机衔接”的长学制人才培养方案,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和企业实践教学,将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考核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制定中高本有序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整体开发构建相互衔接的课程标准,鼓励企业全面参与一体化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制定中高、中高本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标准,构建课程计划,实现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

(三)拓宽学生一体化长学制成长通道

形成中高职、中高本、中本等多种形式的区域一体化长学制办学格局,不断扩大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建立统一学业管理制度,分别由高职、本科院校对中职、高职阶段学业实施日常抽考,形成数字化学生成长档案袋。建立一体设计、分段评价、动态淘汰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学生品行、学业质量和职业技能水平标准。参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优化学生转段升学和毕业评价标准,开展“日常学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价标准,开的转段选拔综合改革,创新考核办法,建立贯通培养淘汰机制。

(四)深化学校长学制办学产教融合路径

建立以市直各部门为主导,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心,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为实践主体的市域一体化长学制改革的产教协同机制。支持由丽水职教集团牵头,集聚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加强企业与市域高职院校、县域中职学校共建县域产业学院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重点建设丽水集成电路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丽水滚动功能部件产业学院和阿里巴巴橙点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实现一体化专业建设联合体内成员共建共享。推广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双元制”合作办学经验,推进全市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培养。

四、保障与实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

建立由教育、人社、发改、经信、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等单位组成的丽水市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一体化长学制改革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市教育局负责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社局等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工作。成立由市级相关部门、职业院校、区域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专家、丽水市职业教育特聘专家组成的丽水市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跟进一体化长学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方位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改革摆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突出位置。

(二)加大政策支持

将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制订一体化长学制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确保一体化长学制改革试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为一体化长学制职业教育改革行动提供一体化招生、考试、办学、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市教育局联合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打通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学历和技能等级成长双通道,出台一体化试点专业学生获取技能等级证书认定的条件与办法。市编办确保长学制试点相关人员编制的落实。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对县域高等学校分校、产业学院、县域高等学校教学点等项目优先给与土地支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别确定用地规模和供地价格。

(三)配套经费投入

建立由各级政府、各参与学校、企业等构成的多元经费配套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长学制一体化长学制改革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市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专项经费,用于新建课程资源、教学场所、师资团队、研究项目等。优化生均经费拨款,各地对实施专科阶段的中职学校部分经费按照高职院校标准拨款,对实施本科阶段的高职院校部分经费按照普通本科学校标准拨款。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政府、行指委、企业等职业教育发展资金项目,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金管理统筹,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预决算制度和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四)加强督导管理

加强职业教育长学制一体化改革目标与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各项工作进度要求,开展项目监测评估,将一体化长学制项目进度、成效纳入相关部门考核内容中。开展服务丽水市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改革建设的项目实施质量第三方评估,加强对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改革的重点任务、重点计划、资源配置的推进落地的督查力度。将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为各县政府、市级部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地址: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8/31/art_1229218399_50606.html

发布日期:2023-07-29 截止日期:2023-08-29
*为必填项
建议内容: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