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企业“首席人力资源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平湖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2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企业人事经理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企业“首席人力资源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iuyanwei@pinghu.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人力社保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首席人力资源官意见”字样;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0579。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31 截止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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