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辅利刚 联系电话:0572-2098708 电子邮箱:5316118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 高质量打造 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破解技能人才短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内生动力不足、劳动者技能价值体现不够等问题,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技能型社会、高标准实现共同富裕“扩中”目标,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有效提升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不断激发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助推“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州精彩篇章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对技能人才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技能人才招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探索技能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不断提升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推动更多技能人才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更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切实让技能成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引擎。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技能人才规模大幅提升、素质大幅提高、结构持续优化、收入持续增长,全社会崇技尚能的氛围日益浓厚。 到2025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80万人,其中制造业技能人才超过50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全市技术工人群体平均年收入力争达到10万元左右,县级以上产改试点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60%。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更高效率的蓝领招引行动 1.支持企业招工引才。鼓励企业加大技能人才招聘力度,对参与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给予招聘单位每人最高3000元招聘补贴。对企业在当年度内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新参保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按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每月最高1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年最高2.5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开展多元化招聘,每年举办或参加线上线下技能招聘会100场,其中举办八大新兴产业链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每年新引进技术工人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建立省市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需求对接机制,商务、经信、文旅、人力社保等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技能人才需求计划,通过招聘、委培等方式,落实从项目引进到投产的全链条用工保障服务。对首期投产两年内招引市外技术工人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社保缴纳满12个月)的制造业项目,由当地财政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用工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发挥中介引才作用。统筹指导区县布局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引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全市企业招引技术工人。对为制造业企业招引市外5人(含)以上技术工人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社保缴纳满12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引进技术工人人数,给予500元/人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健全更高质量的蓝领培养体系 4.加大新型学徒培养力度。以获批人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学徒制试点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全市技师学院为主体,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定制“理论+实操”工学一体教学班,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无缝对接。学徒培养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原则上每年给予企业不低于4000元/人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到2025年,培养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5.构建行业共建培养网络。围绕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发展需求。人社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变化联动机制,定期发布市、区(县)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升技能人才配置效能。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牵头负责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数字头部企业生态、技术优势,开展数字新技术和网络数据安全技术培训,大规模培养数字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围绕打造“浙里康养”和“浙有善育”金名片,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6.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职业发展规划,逐步构建立体化梯度式的技能提升体系,打通技能人才“成长链”。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技能人才创新能力。探索将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审批、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 7.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健全竞赛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面向全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企业遴选建设一批世界技能大赛省市级集训基地,支持各地、各单位争创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省级集训基地,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鼓励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特色竞赛活动。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三)打造更高能级的蓝领成长平台 8.建设多元人才培养平台。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的“头雁”作用,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升级扩容。支持技师学院建设集技能实训、技能评价、师资培训、技能竞赛、校企合作、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在乡镇(街道、园区)开办分院(校),就近就地服务企业技能人才培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技能培训学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培养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到2025年,新建湖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1家,新建(扩建)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新增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0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长合区管委会) 9.打造产教融合基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市、区(县)产教融合基地群。统筹实施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区(县)支柱产业,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制定并动态调整优质培训项目,加大对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对省市重点产业、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培训补贴资金倾斜。到2025年,新建市级产教融合基地1-2家,区(县)级产教融合基地6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10.加快高职院校建设。推动优质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和辐射能力,支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技能型大学,全面提升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兴校区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全面支持高职院校成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将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证书取证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高职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技能人才供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11.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对标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健全与技工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探索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办学,鼓励技师学院聘请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建精建强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市级品牌专业和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给予入选市级品牌专业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加大招生力度,对就读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技师班的,给予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的培养补助。技师学院学生毕业后留湖就业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满12个月),给予学生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补贴(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对通过合作输送到我市技师学院就读高级工班、技师班的省外职业院校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到2025年,力争建成5000人以上技师学院3所,建成万人技师学院1所;建成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市级品牌专业20个。(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构建更高水平的蓝领保障机制 12.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稳步开展“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以实际技能需求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融通发展,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到2025年,培育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人,新增全国技术能手5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 13.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稳步推进技术工人“增技增收”,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化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和数据分析,分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编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设定职工薪酬标准。支持区县探索制定技工津贴、工匠奖励、个税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统筹使用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经费,或设立特聘岗位津贴、技术津补贴、师带徒津贴等薪酬项目,奖励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推进产业工人队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探索建立与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绩”高者多得。指导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企业年金、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14.加强技能人才住房保障。加大蓝领公寓建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筹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管一体化模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制造业等重点企业在厂区内按有关规定建设蓝领公寓。到2025年,全市每年筹建蓝领公寓2000套(间)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15.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按照人才类别,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创业等方面与其他类型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疗休养活动。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中,适当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成立湖州市新时代蓝领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各部门、各区县要把新时代蓝领行动作为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政府、社会、企业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市和区县要整合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现有政策体系,优化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人才专项经费等各项资金使用。要将技能人才配置状况设置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决定因素。探索成立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公益捐赠。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三)推进数字化改革。依托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和省高技能人才库,推进企业用工精准摸排和技能人才多维画像,动态分析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数字化赋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化+信用化”监管,确保职业培训、补贴发放、人才评价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强化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大国工匠、技能大师等先进模范人物,形成全社会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生动局面。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涉及上级部门新规定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