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龙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鳌江二桥沿线道路贯通工程及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8日。 二、联系方式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F 联系电话:(0577)68685885 龙港市鳌江二桥沿线道路贯通工程及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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