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清市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了积极开展我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确保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畜产品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和《关于确定2014年温州市主要动物疫病定点监测点的通知》(温牧疫〔2014〕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乐清市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补助标准》。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郑典福

联系电话:0577-62562607

附件:乐清市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补助标准(意见征求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乐清市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补助标准(意见征求稿).docx

 

发布日期:2023-07-24 截止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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