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收费政策,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丽水市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生均办学成本情况,经过调研,莲都区发改局、莲都区教育局形成了《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布莲都外国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收费基准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区属民办学校收费基准价标准,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来人、来电(工作日)、来信、或电子邮件,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建议和意见反馈到区发改局价格科,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告期:2023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439号 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2653613, 传真:2278169, 电子邮箱:24457168@qq.com。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莲都区教育局 关于公布莲都外国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收费基准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莲都外国语学校、莲都区东港小学: 根据《丽水市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丽发改费管〔2015〕189号)的规定,现将莲都外国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收费基准价公布如下: 一、基准价(元/生.学期): 学校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莲都外国语学校 | 10450 | 1000 | 基准价 | 莲都区东港小学 | 12500 | 1000 | 基准价 |
二、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丽水市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丽发改费管〔2015〕189号)、《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执行。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莲都区教育局 2023年 8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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