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高质量教育促进共同富裕,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将《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反馈。

一、电话反馈:0578-6834980

二、书面反馈:青田县教育局314办公室(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龙东路32号;邮编:323900)


青田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共同体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高质量教育促进共同富裕,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集团化)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一)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青田教育发展现状,通过教共体建设,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县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三)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竞争力。以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市前列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顺利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实施举措

(一)优化教育共同体

1.优化融合型教共体13个

(1)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鹤城校区、湖边校区)

(2)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士路校区、鹤城西路校区、东山路校区)

(3)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少年宫路校区、塔山路校区)

(4)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章旦校区、仁宫校区、阜山中学、巨浦乡小学、北山镇小学、万阜乡小学)

(5)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油竹实验小学、华侨小学、彭括校区)

(6)青田县仁庄镇小学教育集团(仁庄镇小学、汤垟乡小学)

(7)青田县温溪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温溪实验学校、贵岙乡小学)

(8)青田县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船寮校区<含石盖、洪府前>、大路校区、芝溪校区)

(9)青田县东源小学教育集团(东源小学、红光校区)

(10)青田县高湖镇小学教育集团(高湖镇小学、良川校区)

(11)青田县海口镇小学教育集团(海口镇小学、海溪乡小学)

(12)青田县腊口铁资中学教育集团(腊口铁资中学、章村乡小学、祯旺乡小学)

(13)青田县腊口镇石帆学校教育集团(石帆学校、舒桥乡小学、王岙校区)

融合型教共体视条件成熟情况,教共体内人事、财务、招生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一体化管理逐步到位。山口镇初级中学继续加强对仁庄镇初级中学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高湖镇初级中学继续加强对季宅乡学校初中部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

2.优化共建型教共体8个

(1)青田县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二中教育集团、三溪口学校、船寮镇初级中学、海口镇初级中学、温溪镇第一中学、温溪实验学校初中部)

(2)青田县华侨中学教共体(华侨中学、东源镇初级中学、高湖镇初级中学、山口镇初级中学、仁庄镇初级中学)

(3)青田县章旦中学教育集团教共体(章旦中学教育集团、腊口铁资中学初中部、石帆学校初中部)

(4)青田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船寮镇小学教育集团、高市乡小学、海口镇小学、祯埠镇小学)

(5)青田县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共体(城东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平演实验小学、温溪镇第二小学、温溪镇第三小学)

(6)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教共体(江南实验学校、东源小学、高湖镇小学、季宅乡学校)

(7)青田县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实验小学、山口镇小学、仁庄镇小学、方山乡小学)

(8)青田县温溪镇第一小学教共体(温溪镇第一小学、温溪实验学校小学部、温溪镇第四小学)

(二)规范教共体运作模式

1.健全管理体制

在县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融合型教共体(集团化)设一个法人,核心校区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共体内人事、财务、招生和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一体化管理,各校区的负责人由核心校区派出,兼任核心校区的副校长或党总支委员;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学校的法人保持独立,核心校对各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2.制定管理章程

教共体核心校党组织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管理章程,章程包括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生互动和考核评价等,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教共体依据章程建立管理体系,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建立学科大组教研、师徒结对帮扶等制度,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工作,争取做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提质实效。

完善教共体内部资源共享、统筹机制,发挥党组织统领、决策作用,以教师流动、送教等方式促进资源共享;融合型教共体要加大经费使用、后勤服务、工会保障等方面的协调。

3.推动师资流动和培训

(1)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合理配置教师,通过教共体内部“走教”“送教”的方式进行补充,小规模校区小学科教师以驻教、走教等形式统一调配,满足学校实际教学需求。

(2)城乡共建型教共体每学年核心校和受援校互派教师至少各1人进行交流。其他共建型教共体每学年受援校至少安排1名教师在支援校异地跟岗锻炼,每名教师跟岗锻炼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大力推动各教共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

(3)推进师徒结对工作

原则上受援校按3:1的比例(同一学科教师不足3人的不限比例)安排教师与支援校的至少3名优秀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关系,每组结对师徒开展线上线下传授指导活动累计不少于5次,两校参与师徒结对教师累计不少于3组,12人。鼓励师徒结对研修小组开展“同步课堂+网络研修”的专题指导。

4.加强教学帮扶

每所受援校与支援校开展同步课堂、网络研修累计不少于10次。每所支援校向受援校共享1门(不少于10课时)用于课后服务的线上拓展课程。

5.促进学生交流

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受援校、支援校间每年跨地开展学生线下集体交流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研学实践等)不少于1次,派出学校参与学生不少于15人。

6.优化激励机制

(1)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

(2)教共体学校职称评聘可向教共体内流动教师的教师倾斜。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学校应当制定教师流动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教共体内部流动。

(3)教育局各类评优评先的比例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适当倾斜。

(4)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三)完善教共体评价考核

1.学校综合评价

(1)融合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捆绑作为一个单位考核。

(2)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按县教育局督导科的分类,参加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考核。

(3)教共体核心校在同一组参加考核。

(4)教共体教师流动纳入学校综合考核。

2.教学质量考核

县教育局对教共体的考核,加入“两个优化”推进情况和教学质量捆绑式考核内容,具体细则以教研室公布为准。

(1)教共体核心校(区)按其结对学校的数量,给予相应的赋分。

(2)教共体组成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按《青田县中小学绿色评价制度》执行。

(3)融合型教共体的学校教学质量捆绑,作为一个单位考核。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的教学质量,按其所有结对校与上一学年教学质量绿色评价增量之和排名赋分加上核心校教学质量计算。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

(二)完善保障机制。机关党委加强指导教共体党组织建设。人事科加强对教共体教师职称统筹。教育科加强对各教共体体制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教研室和电教馆加强对教共体“两个优化”工作和教学开放共享平台应用指导。计财科按规定保障教共体建设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教共体建设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大对教共体建设的监督,确保各项举措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和在教共体运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18 截止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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