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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补充意见)的意见征求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完善《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21〕21号),根据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1、实施产业重大技术攻关。聚焦新材料、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机械装备、海洋食品、现代农渔业等七大产业领域重大技术需求,开展主动设计攻关,对实施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特别重大科技项目可以破额支持。

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含)且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照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量的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3、鼓励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对民营企业运营并成功备案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企业,当年度考核合格后对当年房租予以80%的补助,其中孵化面积低于500平方米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孵化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本《补充意见》规定的项目补助、奖励金额均为在国家、省、市补助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进行的奖补。

5、本《补充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已出台的我区政策与本《补充意见》相抵触的,以本《补充意见》为准。

现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定海区经信局 科技发展科 邵明军

联系电话:0580-2034060

舟山市定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


征集部门: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18 截止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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