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7日-8月16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条,一是网友提出参考深圳,针对本地户口创业的人群给予创业补贴。二是网友提出对本土温商初创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扶持。三是网友提出增加更多涉企部门作为第29条柔性执法的责任单位,给中小微企业在合法范围内更多的自由度和更少的处罚和不必要的干扰。
二、意见处理
市经信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关于第一点建议,《实施意见》中除了对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给予创业贷款外,对本地“小升规”企业、新注册企业同样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授信,对在校大学生、毕业生获奖并产业化项目给予项目补贴,并没有仅针对高层次人才,也不区分是否为本地户口。关于第二点建议,《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培育的中小微企业就是针对本地企业,同时目前我市产业奖补政策基本上也面向本地企业,非针对外地招引企业。关于第三点建议,因涉企执法部门多,目前我市柔性执法牵头部门是市司法局,“综合查一次”的牵头部门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此未在文本中列举所有涉企执法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同时,《实施意见》中提出“对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依法监管、宽严相济、鼓励创新、公正高效原则,探索建立“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就是呼应该位网友提出的在合法范围内给企业更多的自由度。
下一步,市经信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并在《实施意见》具体任务分解和配套措施中吸纳合理部分,做好《关于《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