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要求,对我局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为废止1件、失效0件、延长有效期0件(见附件),特此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26日前反馈至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法规与计财处。 联系电话:0571-85255025 邮箱:hzls_fgc@163.com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清单 |
征集调查结果:市林水局通过门户网站就《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3年7月26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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