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8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慈溪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征集意见。欢迎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在2018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jgxxgk@cixi.gov.cn;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61835,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二楼市场监管窗口收,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
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调查结果分析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慈溪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