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满足生产经营主体多样性需求,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养殖健康安全,降低系统性风险,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婺城区动物疫病强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433015/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白龙桥镇郑岗山村婺园园林隔壁动物防疫检疫中心二楼,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4836734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芳艳 联系电话:18257963674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婺城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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