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华市金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 编)》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金东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6〕117号)、《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政办发〔2022〕4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 编)》。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金东区生态环境分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871794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

联系人:李东旭       联系电话:0579-82181597

附件:1. 金华市金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 编)征求意见稿.doc

          2. 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2023年7月13日   

征集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3-07-13 截止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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