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废止<台州市市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台州市财政局行事处。 电子邮箱:465683593@qq.com 传真电话:0576-88209538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邮编:318000 台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关于废止《台州市市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科协、市社科联: 经研究,现将《关于印发<台州市市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台财行发〔2009〕16号)予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