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科学行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处罚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王彝康 通信地址: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277715875@qq.com 联系电话:0576-88595028 附件:《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处罚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1日 《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处罚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wps
《〈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处罚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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