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关于《“万家庭院奔共富”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化县司法局现将《“万家庭院奔共富”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7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司法局(江滨路8司法402办公室),联系人:江敏洁,联系电话0570-6510721,电子邮箱1020197808@qq.com。

 

 

开化县司法

202377

 

 

“万家庭院奔共富”项目奖补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践行总书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殷殷嘱托,坚持先行先试、逐步推广,鼓励农户、村集体、农业主体利用自有庭院、农业一般耕地等闲置空间,因地制宜种植钱江源小甜枣、甜柿等多年生特色水果,摆放花草盆栽,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助力山区共同富裕先行实践地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农户自愿,多方协作。尊重农户主体地位和发展意愿,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有企业、农业公司、种养主体集体农户家庭积极参与推动产供销一体化合作发展,实现多方合作、互利共赢。

(二)先行先试,创新模式。选定有条件、有意愿的村集体和农户参与发展庭院经济,先行试点、稳步推广,创新发展花草进庭院+钱江源特色水果(小甜枣、甜柿等)特色种养殖(中蜂、朗德鹅、清水鱼多种经营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要根据村集体和农户庭院资源禀赋实际情况,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基本原则,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四)加强管理,注重绩效。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项目入库、审核、绩效评价等全流程监管,坚决防止乱占耕地、弄虚作假、重复补助等,提高联农带农促增收水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内容

(一)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

1.基础设施改造补助。行政村开展花草植物群落进农户庭院,给予行政村基础设施改造补助,按照农户实际验收面积一次性补助50/平方米

2.维护运营奖励。运营单位参与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工作,且与农户签订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养护协议,并按协议定期发放农户管护费用的,给予运营单位每年实际支付给农户费用50%的奖励运营奖励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考核细则,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不予奖补。

3.打造示范项目。在花草植物群落集中连片发展区域,鼓励打造花草植物群落样板示范(花海)项目,以所在乡镇(村)为主体申报实施。

(二)钱江源特色水果进庭院

1.钱江源特色水果进院落。行政村开展钱江源特色水果进农户院落,以苗代补方式予以补助,标准为实际苗木采购款总额

2.钱江源特色水果建基地。村集体在区域内集中连片种植钱江源小甜枣、钱江源甜柿等钱江源特色水果2亩(含)以上,按项目化申报、验收,给予村集体6000-12000/亩一次性补助

3.钱江源特色水果面上推广。农业主体集中连片种植钱江源特色水果10亩(含)以上,建立利益链农机制的,按项目申报、验收,给予农业主体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其他特色种养殖进庭院

根据庭院经济发展需要,对朗德鹅、中蜂等有利于助农增收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其他特色种养殖业,可采取一事一议列入奖补范围,经政府决策后,由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化方式立项。

三、工作举措

(一)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发展庭院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以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资规局、供销社、妇联、两山集团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方工作责任。

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庭院经济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积极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庭院经济发展,强化带动联结,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延伸产业链,构建甜枣、甜柿等特色种养全产业链发展支撑体系。

技术服务。依托1+1+1+N”科技平台,加强与省农科院、亚林所等科研院校合作,做好品种种质资源选育和产业升级优化。发挥“三农”强基战队技术力量,以乡镇基层农技人员为基础,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跟踪服务。

、附则

1.项目申报、验收、兑现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含芹阳办,下同)政府初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联审公开公示、审批立项的程序。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应及时告知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初审汇总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核查验收内容包括现场验收、项目台帐、票据核查、相关图片等通过第三方审价、审计,并出具报告

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根据核查验收结果,提出兑现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奖补资金。

2.项目已享受过财政其它补助的,不享受本办法奖补。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主体申报同类项目的,不重复奖补

3.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除退还已领奖补资金外,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补助和项目资金等支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办法2023    执行,效期至20251231日止,2022121日以来参照执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办法制订《“万家庭院奔共富”项目奖补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运营奖励发放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

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运营奖励发放

考核实施细则

 

为有效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规范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运营管理,严格执行庭院经济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

运营单位与农户签订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养护协议,带动农户家门口就业增收的,给予运营单位每年实际支付给农户费用50%的补助

二、奖励条件

1.运营单位在开化境内发展花草物群植落进庭院1万平方米以上,开展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的村低收入农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运营单位必须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依据协议定期支付管护费用,以支付给农户的银行流水为凭证。

3.运营单位应建立农户管护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花草养护培训,并聘请本地专(兼)职管护技术指导师,做好农户日常养护监督、指导工作。

4.运营单位应在开化县域内建设苗圃基地,确保花草植物群落进庭院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奖励考核

1.由运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并配合验收考核;

2.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实地考察、查阅台账、走访群众调查等方式予以考核验收;

3.经验收合格的,提请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讨论通过,按资金拨付程序予以兑现。

本细则由开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202311日起施行。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07 截止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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