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3-07-06 截止日期:2023-07-16

意见征求公告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8月24日制定了《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拱卫〔2021〕43 号),并于2021年9月25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文件已施行一年以上,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司〔2023〕42号),现就上述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本单位(来信请注明“《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收件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1224办公室

电子邮件:hzgswjj@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78579

杭州市拱墅区卫健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拱卫〔2021〕43号-关于印发《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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