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的规定,我镇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2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金塘镇新道东路19号;联系方式:8011215。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金塘镇特困群体救济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
附件3金塘镇困难群众关爱工程实施办法.docx
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