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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人民政府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的规定,我镇对2023年4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1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0日)。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澜港大道1号;联系方式:0580-8091045。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et

干览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办法.docx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征集部门: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30 截止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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