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对我乡截至2023年5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3件、需修改0件、废止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见附件)公开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反馈至五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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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关于印发《五龙乡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五政字〔2021〕32号
| 继续有效 | 2 | 关于印发《五龙乡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
五政字〔2021〕33号
| 继续有效 | 3 | 关于印发《五龙乡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治理方案》的通知 |
五政字〔2021〕35号
| 废止失效 | 4 | 关于印发《五龙乡小型纳管船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五政字〔2022〕56号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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