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 号)规定,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教育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577-65833083;邮箱:rafgjjgk@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 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依瑞安市南菁学校的申请,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 号)规定,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的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瑞安市发改局、瑞安市教育局联合拟核定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24800元/生·学期。由于小学学生寄宿在安阳高中初中部宿舍,住宿费按照安阳高中初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期。 二、学费按学期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