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 号)规定,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教育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73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577-65833083;邮箱:rafgjjgk@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621日 


附件

 

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

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依瑞安市南菁学校的申请,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 号)规定按照补偿办学成本,适度留有结余的原则,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瑞安市发改局、瑞安市教育局联合拟核定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24800/·学期。由于小学学生寄宿在安阳高中初中部宿舍,住宿费按照安阳高中初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1000/·学期

二、学费按学期收取,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征集部门:瑞安市政府 开始日期:2023-06-21 结束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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