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我局起草的《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丁瑜 通信地址: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318000 电子邮箱:1960591120@qq.com 传 真:0576-88595010 联系电话:0576-88595015 附件: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稿)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农业全产业链是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和主体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助力打造“三新”共富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连结机制为纽带,聚焦利益链、价值链、创新链、信息链、供应链、生态链“六链重构”,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农业全产业链。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县一链”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条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全市建成1条百亿元级别的水产品全产业链,力争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不少于60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收入总额不少于30亿元。 二、重点举措 (一)聚焦链主引领,聚合产业利益链。优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监测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上市,培育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龙头企业梯队,力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10家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5家以上。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产业农合联、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把更多的农产品附加值留在农村,使广大农民充分参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全链条的增值收益。 (二)聚焦加工引领,延长产业价值链。按照“农头工尾”原则,抢抓预制菜赛道,重点培育水产品预制菜等新业态,大力发展产地初加工,重点培育粮油、杨梅、文旦、畜禽等精深加工,实现循环增值、全链增值。整县推进路桥区、温岭市、玉环市、仙居县等4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试点建设,补齐“最先一公里”短板,提升农产品错峰销售和商品化能力。引导开发采摘体验、订单农业、亲子研学、运动休闲、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每年培育提升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10条。 (三)聚焦“双强”引领,优化产业创新链。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智慧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植保无人机、专用传感器等推广应用,提升台州植保机械、渔业养殖机械等农机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加大种子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龙头种子(苗、禽)企业。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推动农业劳动生产率6万元/人以上,农业亩均产值1.3万元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以上。 (四)聚焦数字引领,构建产业信息链。培育壮大“地瓜经济”,创新农业“产业集成+产业大脑”模式,推动“台州农业”向“台州人农业”转变。贯通推广“乡村大脑+浙农系列应用”,发挥“浙农码”赋能作用,加快“渔省心”“亲农在线”“瓜果天下”“台农学”等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服务支持“台州农业”发展。大力推动农业物联网、遥感、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力争省级数字植物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和未来农场达到50家。 (五)聚焦品质引领,畅通产业供应链。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契机,加快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确保全市绿色食品生产主体达到300家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140万亩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推进“台九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用好国际茶博会、浙江农博会等重大展示展销平台,助力农特产品“出村出圈”。 (六)聚焦平台引领,打造产业生态链。聚焦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发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国特色之乡”优势,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加工园区集聚,培育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以及农业特色产业小镇等18个融合型产业平台,形成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等多层次的乡村优势产业集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一体化”统筹督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渔业部门要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协同,精心组织、精密谋划、精细推进,形成统筹推进、分工协作抓落实的机制。要加强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纳入市对县工作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 (二)落实“一张图”编制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详尽调查梳理主导产业链发展情况,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科学制定全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落实“一个链条、一个链长、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个团队”“五个一”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在9月底前完成全产业链图谱编制。 (三)开展“一条龙”项目招引。各地要以项目为主抓手,立足全产业链“图谱”和产业发展前沿形势,梳理“链主”企业名单,按“图”索骥、沿“链”招商,推进“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等模式,重点招引行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力求实现一批牵引性、示范性型全产业链项目落地台州。 (四)加强“一揽子”政策保障。各地要统筹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重点农业全产业链集聚,优先保障农业全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要素需求。要综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在项目落地审批、用电用水、信贷融资、产业用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融资模式。
关于《台州市农业全产业链“十链百亿”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央一号文件对产业链中的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十链百亿”行动。结合台州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实际,亟需解决农产品冷链仓储能力不强、农产品加工流通薄弱、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够、全产业链价值不高等问题,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提升行动,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补强农业产业发展短板。 二、起草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全产业链“百链千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台政发〔2023〕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3〕1 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调查排摸,梳理主导产业链发展情况,广泛听取县(市、区)意见,牵头起草行动方案。在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和渔业部门沟通、商议的基础上,于2023年3月底形成初稿。5月9日,组织县(市、区)召开乡村产业工作座谈会,对初定目标任务进行充分讨论。5月23日会同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进行讨论完善。6月8日,《行动方案》发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渔业部门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四方面内容,分别是“目标要求”、“重点举措”、“组织保障”和“附件”。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主要是明确节点任务。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县一链”全产业链发展布局,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条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全市建成1条百亿元级别的水产品全产业链,力争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第二部分“重点举措”,主要是提出六项行动举措,包括聚焦链主引领,聚合产业利益链;聚焦加工引领,延长产业价值链;聚焦“双强”引领,优化产业创新链;聚焦数字引领,构建产业信息链;聚焦品质引领,畅通产业供应链;聚焦平台引领,打造产业生态链。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主要是从加强“一体化”统筹督促、落实“一张图”编制实施、开展“一条龙”项目招引和加强“一揽子”政策保障等四方面明确了要求。 第四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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